阿尔及利亚:外国可直接投资 无须与本地投资人合伙

发布者:谭旻发布时间:2020-05-24

2020年财政法补充法案》将取消优先购买权,并根据“51/49规则”定义了战略部门,明确了《2020年财政法》中已取消的涉及外国合伙人与当地投资者之间股比分配的部门。

阿通社获得了一份部长理事会上周日批准的《2020年财政法补充法案》的副本,法案规定,除购买和销售具有战略性质产品,且属于法案所规定的行业外,与商品和服务生产相关的任何其他活动均向外国投资开放,且无须与本地投资人合伙。

这些战略部门包括:对矿产开采,以及针对地表或地下任何财富的开采活动,但不生产矿物的采石场除外;能源部门的上游活动和任何其他受碳氢化合物法管辖的活动。

战略部门还包括:输电网络和地面或地下油气输送网络的运营;受国防部管理的军事工业,铁路、港口、机场和制药业,但与制造具有高附加值且需要复杂技术的创新基础产品相关的投资除外。

政府在解释性备忘录中指出,在实施“51/49规则”之前,即2009年,国家投资发展局收到了许多外国投资项目,但在该规定实施后,投资的数量出现显着下降

政府认为,取消外国直接投资限制将使得资本所有权变得透明,能够使投资者在技术转移和确保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时做出战略性决策。

此外,《2020年财政法补充法案》建议取消2009年起适用的,在外国投资人转让股份时由国家行使的优先购买权。

政府解释性备忘录指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已经严重限制了交易,迄今为止,国家在没有财政参与的情况下对大多数交易使用了这项权利,国家并不是真正的购买者”。

政府认为取消“优先购买权”是“必要的”,因为在不设自由谈判的最低门槛时,该规定阻碍了阿尔及利亚股票市场的出现,同时取消“优先购买权”还将在吸引力和营商自由方面向外国投资者发出强烈信号。

但是,《2020年财政法补充法案》建议,对任何受阿尔及利亚法律管辖的战略部门实体,如其他外国方希望出售持有的股份,国家将保留这一权利。

这一权利可以通过总理或政府首脑通过授权来行使。此外,法案还建议考虑从外国非居民当事方向居民当事方进行的任何资产转让,都作为货物或服务进口处理。

取消必须使用本地投资为外国投资融资的义务

关于外国投资,法案提议取消《2016年财政法》第55条的规定,该条引入了必须使用本地投资为外国投资融资的义务。

政府认为,“废除该条对于该国向拥有私人资本的严肃的外国投资开放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废止这项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那么废除“51/49规则”将毫无意义。

另一方面,该法案规定将提高通过服务合同在阿尔及利亚经营的外国公司的预提税税率,从24%上调至30%,以鼓励他们开业阿尔及利亚的办事处。

来源|中国驻阿尔及利亚大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