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特辑】杨福昌:穆萨谈“中东和平计划”

发布者:谭旻发布时间:2020-03-04


杨福昌,上海外国语大学顾问教授,

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高级顾问,

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智库理事会顾问,

外交部前副部长,

中国前驻埃及、科威特大使,外交学院前院长


埃及前外长穆萨1月底就美国提出的“中东和平计划”接受《今日埃及人》报采访,原文于2月发表在其网站上,杨福昌副部长将其问答摘译出,以下为穆萨问答摘要。

关于对“计划”的评价。我们面临复杂的形势,不仅有美、以的建议还有巴方的反对,任何计划都应由双制定,由此可以说,没有什么“计划”,必须邀请巴方提出他们的观点。

计划”中提到了建立巴勒斯坦国,是一个维护以色列利益,而没有巴勒斯坦主权权利的政权,其公民不能像其它国家的公民那样依法享受法律和国际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政权实际上是“美化了”的种族隔离制度,只有以色列喜欢这种状况。现在有些以色列人也反对该“计划”,因为它对巴勒斯坦人是明显的伤害。应通过谈判达成可以接受的方案,不排除美国的作用,也不能排除“阿拉伯倡议”中提出的立场。

对巴方拒绝谈判问题,穆萨说,阿巴斯主席看到了之前发生的事件,如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并将使馆迁往那里,然后他们大使又对定居点问题发表了不少言论,所有这些都促使阿巴斯拒绝会谈。

以色列是得到了它所需要的东西,但都是在非法的基础上获得的,以色列获得的任何对1967年边界外的权利都很难让全世界承认其合法性。只有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才具备合法性,其中应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权利,及建立一个真实的国家。“计划”中提出了“一个国家”的概念,巴勒斯坦人只有不完整的公民权,以色列人则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巴方建立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国家,只能称之为“省”或“州”。这种种族隔离的主张全世界绝不会同意。巴以之前曾达成一些共识,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商谈,如双方已达成的“关于交换领土、交换比例、巴勒斯坦国的性质的协议”,其中规定了巴国将同其邻国以色列和平相处,同时也规定不能伤害巴勒斯坦人的安全。

计划”中将“东耶路撒冷”改成了“耶路撒冷东”,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那就意味着在一小块土地上建立一个没有首都、没有主权的国家,或称之为“州”。上世纪七十年代就议论过在“阿布迪斯村”建国,已被巴勒斯坦人拒绝。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不意味着分割这个城市,还应是一个完整的城市,细节由谈判解决。

美方表示要冻结定居点建设,一位以方高级领导人则表示不会冻结建定居点,这说明以政府在执行这一“计划”时并无诚意,巴方不会得到“计划”中承诺给它的东西。

至于如何开展会谈,首先是联合国五常加德国,其次是国际上的四方机制,第三是巴解自己。我也不排除阿盟会起到作用。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开启会谈程序,并进行具体联系,达成某些共识,在这些联系中应包括以色列(政府、反对派)。

如果这些努力均未成功,巴勒斯坦方面、甚至阿拉伯方面就应改变他们的提法,更多地强调国家,撤销巴勒斯坦自治权力机构,我知道权力机构内部也有这种想法,权力机构的存在说明巴土地处于被占领状态,强调国家,说明“国家被占领”,以色列要为此负责。

有三个阿拉伯国家派他们的大使出席了美以推出“计划”的会议,这是个别行为,不代表所有阿拉伯人。

巴勒斯坦内部分裂对出台侮辱巴人的“计划”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样,“阿拉伯之春”也对出台侮辱阿拉伯人的“计划”起了同样作用。另一方面,这一“计划”的出台使巴勒斯坦人民及其各派组织之间团结了。这一团结如果再解体,那就对巴勒斯坦的未来说“再见了”。

联合国的缺席意味着国际合法性的缺失。因此,我建议由联合国主持和平进程。以色列是讨厌联合国及其宪章和各项决议的。

奥斯陆协议使阿拉法特返回了巴勒斯坦土地及加沙。穆巴拉克总统和我的共识是,既然是巴勒斯坦人自己去谈判,我们就不干预,除非他们要求我们。

如果巴以双方以“计划”和“阿拉伯倡议”为基础展开会谈就可以避免出现新起义的可能性。

至于为何华盛顿选择了这个时机抛出这个“计划”,可能是为了帮助以总理摆脱国内对他贪腐的指控,也是为了帮助特朗普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