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7月10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阿拉伯国家(以下并称为“双方”),传承古代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凝聚而成的共同历史价值,欢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是共建 “一带一路”的天然伙伴,致力于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二、双方高度赞赏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阁下2014年出席中阿合作论坛北京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和2016年访问阿盟总部面向阿拉伯世界发表重要演讲,提出中阿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双方认为,这一倡议是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互利合作、提升中阿战略伙伴关系和实现共同发展的良好契机。
三、双方同意发表中阿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宣言,包括合作原则与目标、双方在倡议框架内取得的成就,以及合作重点与前景,具体内容如下:
合作原则与目标
四、双方强调,中阿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旨在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目标,实现务实合作和持续增长,以加强双方在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关系。
五、双方强调,应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合作建设“一带一路”,在中国和阿拉伯世界之间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使之有助于拓展合作领域,服务双方的共同利益。
六、双方支持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下的多边贸易体系规则,及其提高世界各国可持续发展水平的目标。
七、双方将秉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互利共赢的理念,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深化互信和共同利益。
八、双方将按照各自有效的法律和法规,并遵守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和承诺,保障中阿各领域务实合作的推进,包括充分依靠既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及双方共同参与的多边机制,借助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
合作成就
九、阿方欢迎“一带一路”倡议,赞赏中阿双方在此框架内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中国同沙特、苏丹、伊拉克、阿曼、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埃及、摩洛哥等9个阿拉伯国家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同阿联酋、阿尔及利亚、沙特、苏丹和埃及等5个阿拉伯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文件,阿联酋、沙特、约旦、阿曼、卡塔尔、科威特和埃及等7个阿拉伯国家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创始成员国。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积极参与2017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此应赞赏中阿企业家大会暨投资研讨会的成果,作为中阿合作论坛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其第八届会议将于2019年召开,首要任务是加强双方经贸投资往来和双方私营领域的合作。
2017年,中阿货物贸易额达1913.52亿美元,同比增长11.9%。双方召开了第五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双方将于2018年11月5至8日以“一带一路和广阔的投资机会”为主题在埃及开罗举办第六届大会。双方在油气、电力、核能、可再生能源、能效和核电领域的务实合作不断深入。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与中国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GEIDCO)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与阿拉伯原子能机构签署了关于建立阿拉伯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十、中方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承建的多个“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基建项目取得显著进展,其中包括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合作建设阿尔及利亚中心港的项目筹备、埃及“斋月十日城”市郊铁路、埃及国家主电网输电线、埃及玻璃纤维生产线、埃及小卫星总装集成测试中心项目、阿联酋哈利法港二期集装箱码头、毛里塔尼亚友谊港扩建、摩洛哥“穆罕默德六世大桥”及包括摩洛哥北部新一代战略项目在内的中摩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就、卡塔尔路赛体育场、约旦阿塔拉特油页岩发电站、阿曼苏哈尔独立电站项目、苏丹上阿特巴拉水利枢纽等。
中国设立了150亿美元支持中东工业化专项贷款和100亿美元优惠性质贷款。中国在卡塔尔、阿联酋设立人民币清算中心,并同两国设立共计200亿美元的共同投资基金。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阿曼杜库姆中阿产业园区、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中国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等项目不断推进。
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挂牌成立,阿拉伯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中阿清洁能源培训中心取得积极进展。阿尔及利亚一号通信卫星成功发射,首届中阿北斗论坛成功举办。双方欢迎2018年4月在突尼斯启动的中阿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卓越中心。中国企业中标迪拜哈翔清洁燃煤电站项目。
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成立并举办四期研修班,中阿翻译联合培养计划已有两批学员毕业。中阿典籍互译出版工程积极推进,中阿友好大会、文明对话、新闻合作论坛等人文交流活动定期举行。
2017年,在华学习的阿拉伯学生达20149名,有1129名中国学生赴阿拉伯国家学习,比2012年均有大幅增长。目前,中方已在约旦、阿联酋、巴林、突尼斯、苏丹、科摩罗、黎巴嫩、埃及和摩洛哥等9个阿拉伯国家建立了12所孔子学院和4所孔子课堂。约旦、阿联酋、巴林、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苏丹、叙利亚、阿曼、卡塔尔、黎巴嫩、利比亚、埃及和摩洛哥等13个阿拉伯国家已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每周有195个民航航班往来于中国和阿拉伯国家。
合作重点与举措
十一、双方重申推动各合作领域的政策协调,继续致力于推进中阿“1+2+3”合作格局,即:1、以能源合作为主轴,2、以基础设施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加强双方合作,3、提升双方在核能、航天卫星和新能源等高科技领域的务实合作水平,和促进稳定、创新合作、产能对接、增进友好四大行动计划,强调根据双方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义务,重点开展以下合作:
(一)加强对话协商,就双方发展战略和政策开展交流,根据各自优先方向,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阿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对接,实现互利共赢。中方与阿拉伯国家将进一步推动签署更多“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包括与沙特签署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2030愿景”对接实施方案,与科威特共同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纲要,做好“一带一路”同其他发展战略的对接协调,包括卡塔尔“2030国家愿景”、巴林“2030经济发展愿景”、埃及“2030愿景可持续发展战略”、摩洛哥王国“经济起飞计划和2014-2020工业振兴计划发展战略”等。突尼斯同中国政府签署谅解备忘录,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约旦政府愿同中国政府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二)进一步推动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民航、建筑以及电力、光纤和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和建设合作,推进产业园区合作,开展阿拉伯半岛铁路网和有关国家高铁等项目合作。
(三)实施好中阿已经开展的务实合作项目,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合作不断走深走实。
(四)深化石油、天然气全产业链合作,推动有关勘探、开采、炼化、储运设施建设等项目。
(五)进一步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包括和平利用核能、核电站设计和建造、核安全、核电技术培训、太阳能、风能、水电等,深化中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合作。共同推动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实现绿色发展。
(六)提高相互开放水平,特别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双边、多边自贸区建设,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合作。
(七)积极开展“网上丝绸之路(互联网领域)”、“空中丝绸之路”及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打造立体化、多元化共建网络。实施好埃及二号卫星等项目,在中沙成功完成月球探测基础上,积极推动中国火星探测任务与沙特的合作;积极开展空间技术应用合作,推动风云气象卫星为阿拉伯国家提供气象服务,推动北斗卫星导航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和中阿科技伙伴关系。加强通讯、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服务领域的合作和互补,实现普惠,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挑战,加强通讯和信息技术国际政策的共同协调,推进中阿电子商务合作。
(八)积极探讨货币金融合作,扩大本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加强金融同业交流合作,提供金融支持。
(九)鼓励双方通过高层互访进行信息交流,加强官方与民间交流,支持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深化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出版、培训等领域合作,推进互设文化中心,推动建立友好城市网络。欢迎于2018年在摩洛哥举办第二届中阿城市论坛。继续对在突尼斯建立中阿旅游和酒店业培训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
(十)支持和帮助巴勒斯坦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在确保安全条件下,合作参与和支持地区国家重建进程,通过发展逐步夯实和平、稳定的基础。
十二、阿拉伯国家和阿盟欢迎并将积极参加将于2018年在华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方支持阿联酋办好2020年迪拜世博会,支持沙特办好2020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
合作保障
十三、双方认为,共建“一带一路”有利于消除隔阂、促进区域经济融合,为实现发展、繁荣提供内生动力,并保障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双方将共同努力为推进建设“一带一路”营造良好环境。
十四、双方将继续丰富文明对话内涵,深化去极端化和反对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合作。
十五、双方将继续加强维稳能力建设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方就开展执法合作、警察培训等项目宣布的3亿美元援助,并根据落实情况和实际需要就新的合作项目进行研究,帮助地区国家提高维稳能力建设。
十六、双方愿加强沟通与合作,完善双边和多边机制,共同维护海上的航行自由和通道安全,共同打击海盗。
愿景展望
十七、双方重申,中阿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共同责任是尊重《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促进和平、推动互利合作,以实现包容和可持续增长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中阿合作实现中东和平、安全和稳定,以维护阿拉伯国家的主权、稳定、统一和领土完整;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
十八、双方强调,应依据双方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及自己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自主探索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在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坚持商业包容性,不断扩大开放、增进合作,实现发展。
十九、双方致力于继续努力,推进中阿合作共建“一带一路”,为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开辟更广阔前景。
本宣言于2018年7月10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阿拉伯文和中文两种语言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 阿拉伯国家联盟代表
王毅 艾哈迈德·阿布·盖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 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文章来源:中阿合作论坛)
http://www.chinaarabcf.org/chn/lthyjwx/bzjhy/dbjbzjhy/t1577010.htm